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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人事人才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文章来源:


6月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会2019年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人才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人才评审工作,推进学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办学质量、创新能力、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和人才支撑。    

该《办法》就完善人事人才评审工作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提供了遵循。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组建人事人才评审专家库、明确评审范围、制定评审程序等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对推进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激发人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统筹兼顾。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和贡献性。二是丰富评价机制,专家库成员采取席位制,实行动态调整与管理。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人员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 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一体化管理。减轻申报人员的负担,降低行政成本和工作量,缩短工作周期,实现服务便利化和信息化。    

(撰稿人:吴玥 审核人: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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