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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文章来源:


项目编号:LNWXCCGS-2021-07HC962

 

一、项目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一年内预算资金约为11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采购,响应供应商按照折扣报价,择优选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在工程项目审计中提供咨询服务、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服务等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申请人营业执照应具有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响应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均无效。 

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响应。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响应。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与之对应的采购合同;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近三年(2018、2019、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财务报表,无亏损。 

4.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启响应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明德楼(办公楼)427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中医药大学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曲老师 

电话:0431-8617212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431-87916188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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