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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1年净月校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    文章来源:


项目编号:ZKGSF(ZB)-2021193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2021年净月校区工程监理服务,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校内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2021年净月校区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各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总监具有具有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响应。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9本项目开工后,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约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全员全程完成本标段项下工作内容,如以上个别人员因不可抗原因不能如约进入施工现场,需经采购人允许方可更换。否则,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者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3.10供应商全体现场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尊重师生,杜绝任何有损师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维护学校声誉。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视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开启响应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千朋路与南环城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需持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外省企业提供,截图中需体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 

4.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时间)为2021年6月9日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明德楼(办公楼)42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若采购报名或合格邀请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比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中医药大学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千朋路与南环城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联 系 人:宋佳琪 

联系电话:18186880264 

邮编:130051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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