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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计算机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文章来源:


项目编号:ZKGSF(ZB)-20211177

一、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为30.3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采购,择优选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计算机设备 

2.2采购内容:拟采购48台办公台式电脑、9台笔记本电脑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采购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 

3.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均无效。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千朋路与南环城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近三年(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 

(5)提供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必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与之对应采购合同;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启响应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明德楼(办公楼)42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报名或合格邀请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比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中医药大学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地址: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联系人:曲老师,电话:0431-8617212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千朋路与南环城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佳琪,联系电话:18186880264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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