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为16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邀请,择优选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P2实验室采购基础设备
2.2采购内容: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已建设P2实验室,需在实验室内配备灭菌锅、生物电子显微镜、超低温冰柜、恒温培养箱等基础设备,用于开展相关实验。
2.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2.4采购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参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有内容。
3.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的谈判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谈判内容均无效。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587号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近三年(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
(5)提供2017年至今类似业绩,必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与之对应采购合同;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启响应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格物楼(创新实践中心)A51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磋商报名或合格邀请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磋商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中医药大学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曲老师
电话: 18686668462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四楼
联系人:翟景丽
联系电话:13844083058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