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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床上用品、军训服、运动服、白大衣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文章来源:


招标编号:LNWXCCGS-2018070/71/72/73

一、招标条件: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委托,对长春中医药大学床上用品、军训服、运动服、白大衣采购入围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投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床上用品、军训服、运动服、白大衣采购入围;  

2.2项目内容:  

标段  

内容  

采购预算(单价/元)  

入围家数  

备注  

一包  

床上用品  

490  

1  

人数:3000人,学生自愿购买,数量以实际销售为准。  

二包  

医师服  

护士服  

90—110  

120—140  

1  

人数:3000人,学生自愿购买,数量以实际销售为准。  

三包  

运动服  

150—180  

1  

人数:3000人,学生自愿购买,数量以实际销售为准。  

四包  

军训服  

130—155  

1  

人数:3000人,学生自愿购买,数量以实际销售为准。  

 

 

 

 

 

 

 

 

 

 

 

 

2.3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内。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两年;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需是吉林省纤维检验处注册登记企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一包提供投标产品所用面料禁用的24种偶氮染料国家级证明材料(提供出具以上材料机构的网址、座机电话、联系人);  

二包提供投标产品所用面料禁用的24种偶氮染料国家级证明材料(提供出具以上材料机构的网址、座机电话、联系人);  

三包提供近期证明投标产品所用拉链符合QB/T 2173-201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国家级检验报告(提供出具以上材料机构的网址、座机电话、联系人);提供投标产品所用面料禁用的24种偶氮染料国家级证明材料(提供出具以上材料机构的网址、座机电话、联系人);  

四包提供近期证明投标产品所用拉链符合QB/T 2173-201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国家级检验报告(提供出具以上材料机构的网址、座机电话、联系人);提供投标产品所用面料禁用的24种偶氮染料国家级证明材料(提供出具以上材料机构的网址、座机电话、联系人);  

3.6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完成的相同产品项目业绩且每份数量在3000套(含)以上的,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与之对应的合同每年至少二份,网上可查(提供查询网址及座机电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25日至201862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3 30 分至 16 00 分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1号宫寓B入口1237室)持: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近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近三年(2015-2017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5、提供近期网上可查的企业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提供用人单位不少于10人的参保证明、参保人员明细);6、近两年(2016-2017年)内完成的相同产品项目业绩且每份数量在3000套(含)以上,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与之对应的合同每年至少二份,网上可查(提供查询网址及座机电话);7、被授权人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条要求的材料(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7161330分,地点为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街与南环城交汇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原彩宇宾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长春中医药大学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28020431-861721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431-87916188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1号宫寓B入口1237室。  

监督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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