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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快递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文章来源: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招标项目(快递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综合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招标; 

2.2采购范围及金额:  

 

2.3服务期限:三年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3.3有以下情形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有不良履约记录的 

3.3.3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将技术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2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采用电话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曲老师,电话1868666846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18686668462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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