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成立评定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82.我校在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中的特色工作是什么?
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发挥“爱心超市”资助平台作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用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连续 12 年开展勤工助学岗位“十佳标兵”评选活动。设立“杏好有你——励子说”“杏好有你——至毕业季”“杏好有你励志宣讲团”等资助育人活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学生励志典范,强化厚德精术、铸魂树人根本任务。
83.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服兵役吗?退役后能回校修读学业吗?
我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适龄青年在校期间都可以申请服兵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1)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3)每年一次重点班集体建设活动,评选学风建设先进班级。
(4)开展早操、上课出勤、寝室卫生“三个一”评比检查活动。
(6)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7)各学院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开展相关学术、学科竞赛。